· 13天 ago
在“可合规”的环境里,加密项目会围绕法律去改造自己; 在“全面禁止”的环境里,地上通道更少,灰色地带的信息不对称更容易被资金盘与诈骗叙事利用,于是你会看到大量极端案例不断出现(比如最近陈志、钱志敏这类网络高度关注的个案讨论),也会看到“遍地资金盘”的这种结构性现象。
上一期咱们刚说完美国 2025 年的加密监管路线图:五轮加密圆桌会议、三大加密法案、以及 SEC 主席的最新表态——拼在一起,基本就构成了美国截止目前的“加密合规化进程”。
紧接着,11 月 28 日,咱们国内这边也出现了一个很强烈的对照:央行牵头召开“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”,13 个部门参会,再次强调——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;而这次最值得注意的是,它还单独把稳定币拎出来,明确提出:“稳定币也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。”
所以今天这期,咱们就把镜头从美国切回中国:
用一条时间轴,梳理“咱们这边的监管路线图”——从 2013 到 2017、2021、再到 2025,一共四轮关键节点。看看每一轮都规定了什么,以及当时的背景是什么。
第一轮是 2013 年,也是比特币第一次大规模进入公众视野的阶段。时间点非常巧:政策出台前后,比特币价格正处在这一轮的高位区间,差不多 1100 美元上下。
当时出台的文件是《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参与的是五个部委。
核心规定:
当时的背景:
金融风险最大的点不是“你买不买”,而是——它会不会渗透进银行账户体系、支付清算体系、金融产品体系。
所以 2013 的监管逻辑非常清晰:先定性,再把它和金融体系隔离开。
时间轴来到 2017 年 9 月 4 日。当时比特币价格大概在 4600 美元左右。
这一轮的代表文件,就是大家熟悉的“94 公告”——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参与的是七个部门。
核心规定:
当时的背景是什么?
如果说 2013 的关键词是“比特币出圈”,那 2017 的关键词就是:ICO 井喷。
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当时有多疯狂——一个白皮书,甚至只是一句口号,就能拿到大量的代币融资。
它已经不是简单的“个人炒币”,而是变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融资狂潮:
高回报叙事 + 低门槛投机 + 大量资金盘和传销化推广。
这时候的风险已经不仅仅是“投资者自担”,而是随时会升级为社会性金融风险。
所以 2017 的动作也非常直接:先把“募资入口”和“平台入口”切掉。
已经 ICO 的,要求立即退还;准备 ICO 的,立即停止;交易所停止服务,开始陆续退出。
再往后到 2021 年 9 月 24 日,当时比特币价格大概在 45000 美元左右。第三轮发生了一个质变。
代表文件是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参与部门升级到十个部门。
核心规定:
当时的背景是什么?
2021 年是 Web3 生态大爆发的一年:DeFi、NFT、GameFi 相继爆火,吸引更多人参与进来。随之而来的,就是大量炒作和黑灰产链条。
这一阶段,虚拟货币不只是“投资品”,而更容易和诈骗、赌博、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链条纠缠在一起。
所以 2021 的最大变化,不只是口径更严,而是它把这件事变成了一个“可持续打击”的体系:文件里明确提出由人民银行会同多个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,形成常态化合力。
最后就是几天前:11 月 28 日。央行牵头召开的“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”,13 个部门参会。这时的比特币价格在 10 万美元左右震荡。
这一轮严格讲不是“新的十部委联合通知”,它更像是在既有框架下的一次再提醒、再部署。
核心表述:
这一轮“强化”的三个信号:
信号 1:风险抬头,执行要更穿透
通稿强调投机炒作有所抬头、违法犯罪时有发生,意味着治理会更强调对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穿透监测与协同处置。
信号 2:稳定币被单独点名
稳定币从“包含在虚拟货币大框里”,变成“被单独拿出来强调的当下风险点”,尤其指向反洗钱、客户识别、跨境资金转移等风险。
信号 3:协同部门更广,联合治理更强
参会部门更像一个“联合战区”:网信、公安、司法、金融监管、外汇等一起形成合力,重点打击不再是某一个环节,而是整条链路。
很多人会说:怎么像是“四年一次”?
我觉得更像巧合——每一轮市场与风险堆到一个临界点,监管就会做一次全国口径统一的“主线动作”。但背后的逻辑其实一直没变:
1)先定性:不是法币,不等同货币;
2)再隔离:不让它进入银行与支付体系;
3)再打击:重点打击平台化、业务化、组织化的金融活动;
4)再机制化:跨部门协同常态运转。
而 2025 的本质,其实还是在 2021 的框架上继续推进,同时把重点更聚焦到“资金链条 + 稳定币风险”上。
这里一定要把一句话讲清楚——政策文本的重点打击对象,并不是“个人私下买卖”本身,而是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/ 平台化服务”。
直白讲就是两层含义:
美国走的是积极立法:给路径、有法可依,让项目想办法满足披露、托管、牌照、注册等规则——生态里往往更容易出现“合规创新”。
中国走的是全面禁止:省时省力,最快切断风险扩散——目标同样是保护公民权益与金融稳定。
但结果也会不同:
在“可合规”的环境里,加密项目会围绕法律去改造自己;
在“全面禁止”的环境里,地上通道更少,灰色地带的信息不对称更容易被资金盘与诈骗叙事利用,于是你会看到大量极端案例不断出现(比如最近陈志、钱志敏这类网络高度关注的个案讨论),也会看到“遍地资金盘”的这种结构性现象。
同样是保护,路径不同,长期的生态形态就会不同。
作者 王亚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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